根据TSG G6001-2009《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第四条规定:锅炉操作人员是指锅炉使用单位从事在用锅炉运行操作的人员。
锅炉操作人员分为I、II、III级,其工作范围如下:
(一)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5t/h的蒸汽锅炉,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I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以及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三)III级,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蒸汽锅炉。
注1:III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以从事II、I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II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以从事I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
注2: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可以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中的资格项目中注明其级别,表述为III级(高级)、II级(中级)、I级(初级)。
开班计划:
期次 | 上课时间 |
2025年1月 | 理论:1月08日、1月09日 |
2025年2月 | 理论:2月27日、2月28日 |
2025年3月 | 理论:3月27日、3月28日 |
2025年4月 | 理论:4月24日、4月25日 |
2025年5月 | 理论:5月29日、5月30日 |
2025年6月 | 理论:6月26日、6月27日 |
2025年7月 | 理论:7月24日、7月25日 |
2025年8月 | 理论:8月28日、8月29日 |
2025年9月 | 理论:9月25日、9月26日 |
2025年10月 | 理论:10月30日、10月31日 |
2025年11月 | 理论:11月27日、11月28日 |
2025年12月 | 理论:12月25日、12月26日 |
2026年1月 | 理论:1月22日、1月23日 |
证书发放:考试合格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报名资料:
取证:
1. 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同版电子版1份。
2. 身份证复印件1份(要求A4纸,正反两面身份证复印件)
3. 高中及以上学历复件份1份
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非京籍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 居住证截图一份(非京籍考生提供)
备注:非京籍考生提供报名表盖章或者居住证截图二选一。
复审:
1. 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
2. 身份证复印件1份(要求A4纸,正反两面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地址:
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30号双天大厦413房间。新华培训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18210048521 13810529690
证书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