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岗位证书招生简章

新华培训
2022-02-27
来源:北京新华技术培训中心


《物业管理企业资源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申请评定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必须提交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复印件。

全国物业行业项目经理岗位证书主要用于物业企业资质申请评定与年审,投标,接项目等方面。

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需要通过考试获得,持证者可从事物业部门工作。

培训对象

1. 在岗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2.“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对象:已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

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为考试课等。

培训师资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师资库”教授、资深专家与学者授课。

考试发证

考试:考试采用闭卷和开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在试题库随机抽取试题,实行在线网考。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报名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蓝底照片(电子版)

培训专业

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

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

房地产营销总监

全国房地产经纪人

房地产中介人员

房地产营销人员

报名地址:

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30号双天大厦413房间。新华培训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7126219 1821004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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